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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忠管家 发布时间:2026-10-13 浏览:
一、法律依据
1. 《社会保险法》:欠缴按日万分之五滞纳金;逾期不改处欠费 1-3 倍罚款;未办社保登记罚单位 1-3 倍、责任人 500-3000 元。
2. 税务全责征收,拥有社保征收、稽查、处罚、强制执行权。
二、2026 新规(11 月 1 日执行)
全国统一处罚分档,按欠费金额 + 占比定罚款倍数:
1. 轻微小额欠费:1 倍罚款;主动补缴可免罚;
2. 中等欠费:1-2 倍罚款;
3. 大额高比例 / 隐匿账册 / 多次欠费:2-3 倍顶格处罚。
三、税务处罚 6 类违规
1. 不办理社保参保登记;
2. 瞒报工资基数、虚假申报少缴社保;
3. 扣员工社保却截留不上缴;
4. 长期拖欠社保,责令后仍不补缴;
5. 伪造销毁工资凭证规避缴费;
6. 拒不配合税务社保稽查。
四、惩戒手段
1. 经济:滞纳金 + 本金 + 倍数罚款;逾期不缴可法院查封拍卖资产;
2. 信用:欠费处罚记入企业信用,限制开票、贷款、招投标、补贴;
3. 连带:法人财务关联失信;企业承担员工工伤、离职补偿金损失。
五、部门分工
人社管参保、人员、待遇;税务管基数核查、收费、处罚、强制执行。
六、处罚流程
发现欠费→限期补缴(收滞纳金)→拒不补缴→立案罚款→仍不履行→法院强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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